老宅拆迁补偿起争议,一户两宅该不该补
前段时间,村里贴了拆迁公告,补偿方案写着“一户一宅,按证进行拆迁补偿”,这让有两本宅基地证的王爷爷犯了难。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王爷爷的两处房子相隔不到三百米:老房位于村东头,红砖墙上爬满了丝瓜藤,院角的石磨盘仍是王爷爷结婚时购置的;新房则在村西头,外墙贴着洁白的瓷砖,窗台上摆放着小孙子种的多肉。每天傍晚,王爷爷端着茶碗,坐在老房门口,目光慈爱地注视着小孙子在院儿里欢快地跑跳。儿子一到饭点,便从新房赶来喊他吃饭——“这样的日子,真是再圆满不过了。”
可上周拆迁办的人来量房,却让这份圆满破碎了。工作人员翻着宅基地证说:“政策规定‘一户一宅’,您家两处宅基地,只能选一处补偿。”王爷爷急得直摆手:“两处都是有证的!老房是我爹当年申请的,新房是分家时村里批的,当年盖房时还交了宅基地使用费!”
王爷爷蹲在老房门槛上嘟囔:“儿子一家五口挤在新房里,老房平时就我和老伴儿住,拆了一处,另一处咋办?”现在他每天在两处房子间来回转,摸摸老房的房梁,看看新房的窗户,心里反复琢磨着拆迁补偿的事情。
王爷爷的情况涉及“一户多宅”的合法补偿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一户一宅”是基本原则,但合法取得的“一户多宅”可依法主张补偿。例如:通过分家析产、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若符合“一户一宅”标准,或宅基地面积未超地方规定,应纳入补偿范围。王爷爷的两处宅基地均有合法审批手续,可要求拆迁方对两处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进一步协商拆迁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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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