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承德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二审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19:00    

  农户在河北承德的承包地被施工单位临时占用多年,迟迟未按约定复垦。2023年5月,共计11户农户联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冠领律师经邮寄履职申请、一审、二审多个程序,终于取得责令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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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元等11户农户在河北承德某村有承包地或承包山。2015年时,因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施工需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施工单位临时使用上述土地作为弃砟场,施工单位出具了《复垦承诺书》,制定了土地复垦方案,约定复垦期限为一年,当地村委会也与施工单位签订了《临时占用土地协议》。

  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国土资源部门于2018年先后收回了上述土地的临时用地使用权,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临时占用土地复垦方案的复垦需求,按时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2021年3月,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关于限期完成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完成全部土地复垦工作并申请验收,逾期将依法处理。

  直到2023年5月,范元等人的承包地仍然被施工单位占用,并未恢复原始状态,施工单位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眼见收回土地的日子遥遥无期,范元等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经商议后他们决定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并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夏奕露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了解案情后,代理范元等11户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邮寄了《查处违法占地申请书》,请求对施工单位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施工单位对案涉土地恢复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收上述申请书后,于几天后作出《答复意见》,表示经实地核查,施工单位已经开展了土地复垦工作,在其申请验收后,会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及村民代表对复垦工作进行验收。

  范元等人对该《答复意见》的内容并不满意,认为这并没有解决现实问题,他们遭受的损失也没有得到赔偿,与他们的实际诉求相差太远。为此范元等人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答复意见》并责令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履行查处违法占地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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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施工单位的土地复垦工作尚未验收,对于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目前情况尚不明确,需要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查验后作出结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符合实际情况,故判决驳回范元等人的诉讼请求。

  范元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施工单位曾签订《复垦承诺书》,承诺将按照复垦方案做好相关工作,但时至今日,临时用地期限早已到期,范元等人的承包地仍然未被复垦,相应地块仍然无法耕作,且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出的《回复意见》可知,施工单位至今未提交材料申请复垦验收,因而也不能认定其已经完成了复垦工作。

  其次,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土地复垦责任机关,应当依法主动履行土地复垦验收职责,但直到范元等人提出查处申请后才草草作出《答复意见》,实则已经构成不履行职责。面对施工单位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违反土地复垦规定的行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既未责令限期改正,亦未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实际侵犯了范元等人的经济利益。

  最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范元等人的申请后,没有启动调查程序,也没有依法对施工单位违法占地的行为作出处理,未及时履行查处职责,一审判决对此未予纠正,应当撤销。

  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责令限期对施工单位临时范元等人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复垦,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

  历经多个程序,范元等人的合理诉求最终得到法院确认,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的维权始终大踏步走上正确的道路上,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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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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