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保定不履行行政职责案取得初步胜利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3-21 11:37:21    

  老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拆除仅一个月后,当地就开展拆迁项目,因未得分毫拆迁补偿,老人生活困难。为争取拆迁补偿,老人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2024年1月,经冠领律师努力,法院判决有关部门限期对老人的补偿请求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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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名为张青芸,是河北保定某村村民,在该村建有房屋。2021年3月,张青芸却收到了有关部门送达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该通知书中以她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存在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要求她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如果逾期,将依法组织拆除。

  生活了一辈子的房屋一朝成了违建,张青芸无处申辩,只得眼睁睁看着房屋被强制拆除。2021年4月1日,有关部门又发布了《关于公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张青芸的土地及房屋正在该项目搬迁范围内。

  可因为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被强制拆除,张青芸在此次征地过程中,不仅没有获得任何补偿,也没有被安排失地农民保险。就这样与拆迁补偿“失之交臂”,愤怒与遗憾充斥着张青芸的内心。

  此后几年间,没了养老居所和安置补偿,张青芸的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生活的窘迫让她下定决心寻求法律帮助,想主张拆迁补偿。经过咨询,张青芸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刘晓鹏律师、吕晓庆律师承办此案。

  在了解案件过程中,冠领律师敏锐地抓住了当年拆违与拆迁的时间点,认为这并非“巧合”。有关部门违建拆除行为在前,房屋征收在后,很可能本就存在拆违促拆迁的目的。果然,通过仔细询问,冠领律师了解到,在张青芸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前,并没有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对房屋调查取证。也就是说,所谓“违建认定”并没有实际证据。

  通过冠领律师的讲解,张青芸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并非倒霉错过拆迁补偿,而是有关部门没有履行调查处理后在作出认定的职责。随后,冠领律师代张青芸向有关部门邮寄了《行政补偿安置申请书》,请求其就案涉土地及房屋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但有关部门未作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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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此,冠领律师指导张青芸整理相关证据,准备转为诉讼方式维权。因有关部门在法定期限未对《行政补偿安置申请书》做回复,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为用最少的程序解决更多问题,冠领律师决定以请求判令有关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不履行补偿申请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为诉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青芸对此不解,为什么不直接诉求有关部门进行补偿安置呢?冠领律师向她释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尚需调查或者裁量的,法院会依法判决不作为主体针对原告的请求重新作出处理。本案中,有关部门先是未经调查就强拆,后是逾期不回复,因此,有关部门要履职无论如何都需先“调查清楚”。

  也就是说,以确认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为诉讼方向,能够更直接地达到让有关部门对张青芸的补偿申请调查处理的最终目的。张青芸对于这种灵活变通的代理策略敬佩不已。

  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强调,有关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对于张青芸的《行政补偿安置申请书》作出书面答复,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而有关部门提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想以证明张青芸存在违法占地和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案涉房屋不属于补偿范围,不应进行安置补偿。

  冠领律师反应迅速,立即“借力打力”,表示该证据恰恰证明有关部门未按照法规实施拆除行为,下发的通知书中却未告知行政复议及诉讼救济途径。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仅以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并不能证明有关部门履行了调查案涉房屋性质的职责,据此直接实施拆违,也属于违法行为。

  最终,法院通过全面审查,认为张青芸的房屋是否属于补偿范围、应如何补偿均应由被告有关部门先行调查,并在调查认定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对张青芸的补偿申请作出处理。于是依法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责令其限期对张青芸的补偿请求调查处理。

  至此,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本案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委托人对冠领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展现出的专业能力深表赞赏,也对之后维权之路充满信心。(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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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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