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企业钢管厂强拆变废墟怎么维权?-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9-27 11:03:08    

    不过一时片刻,厂长刘先生苦心经营五年的钢管厂变成了废墟瓦砾。悲愤之下,他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强拆厂房的湖南邵阳某镇政府、某县自然资源局起诉至法院,强拆行为很快被法院判决违法。刘先生拿到胜诉判决,本以为两被告理应认错认罚,却不料镇政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一回生二回熟,驾轻就熟的刘先生再次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本案二审出庭。

企业工厂强拆维权

    一审判决强拆违法

    刘先生是湖南邵阳某钢管厂厂长。2016年,他在当地政府鼓励下投资兴建了该厂。工厂从规划到选址,从设计到建造,刘先生忙里忙外一手操办,付出的心血可想而知。为了不占用农用地,他还特地将厂址选在了废弃的砖厂。功夫不负苦心人,由于计划安排得当,钢管厂建成后,很快开始正常运营。

    2018年之后,形势大变。当县自然资源局先后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钢管厂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建厂房;镇政府对此也发布了《违建工棚厂房强制拆除公告》。2020年6月,相关部门下发的一系列文件开始执行,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对钢管厂的企业工厂强拆,工厂强拆维权厂房实施了行政强拆。站在一片废墟之间,刘先生下定决心,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他几经咨询,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的专业能力很快打动这位久经商场的厂长。律师代理其将强拆案件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未完全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拆除案涉建筑物或构筑物行为违法。可镇政府并未从一审的败诉中吸取教训,提起了上诉。刘先生再次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出庭。

企业工厂强拆维权

    二审出庭再获胜诉

    二审法庭,镇政府上诉称:钢管厂不是合法企业,2016年7月前仅取得“营业执照”,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地5亩建厂,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3条、44条规定,按第76条规定属应拆除的违法建筑;县政府曾向镇政府发出的《督办令》,要求整改案涉违法用地问题,钢管厂是县政府限期整改的督办对象,县自然资源局已经通知该厂自行拆违,镇政府以公告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后实施强制拆除,符合法定程序。

    针对上诉人镇政府的意见,冠领律师指出:被上诉人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建厂是政府鼓励提倡的,厂房建立在废弃砖厂,未占用农用地,建设符合当时的农用地规划,而且二审审查的是强拆是否合法问题,厂房实际用地情况不是本案争议范围;上诉人强拆前未制作书面催告通知书并告知被上诉人陈述申辩的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最终,二审法院再次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终审,强拆案件以厂长刘先生和钢管厂的胜利落下帷幕。拿到二审判决后,刘先生向冠领律师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并表示有冠领律师帮助对后续维权程序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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