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评估报告房屋正常但被街道办认定为危房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8-10 10:49:44    

  吴先生在城市的住宅被评估机构评估是正常房屋,但是被街道办认定为危房,并且被强制拆除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评估报告房屋正常但被街道办认定为危房怎么办

  吴先生有一处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划入了征收范围。2015年3月,房屋评估机构接受征收方的委托,评估了吴先生的房屋,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表明房屋为正常住宅建筑,每平米约5000元左右。吴先生觉得评估房屋的价值过低,于是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是收到了街道办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显示吴先生的房屋为D级危房,需要立马拆除。几天后,就强拆了吴先生的房屋。

  本案中,首先,评估机构并不是吴先生等被征收人选定的,而是征收方直接指定的,这违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其次,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危房鉴定。街道办不具有申请危房鉴定的资格,街道办不能在房屋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危房鉴定。

  最后,房屋被鉴定为危房需要拆除,应当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危房使用人停止使用并拆除房屋,街道办不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权力决定拆除房屋。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评估报告房屋正常但被街道办认定为危房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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