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南洛阳履行养猪场安置补偿职责及行政复议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8-19 14:05:46    

  2019年,张女士在河南洛阳某区的养猪场因污染防治项目被街道办强制拆除。关于补偿问题,街道办及主管部门均口头表示拒绝,相关行政复议申请也遭驳回。在此种情况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张诉讼,最终于2025年6月帮助张女士得到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主管部门限期作出处理的有利判决。

  张女士在河南洛阳某区经营着一家面积达1300平方米的养猪场。2018年,当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该养猪场因粪污外排被列入街道办整治名单,并被划入禁养区,且于次年被街道办强制拆除。面对张女士的索赔请求,街道办称其养猪场位于禁养区,不应得到赔偿,至于其他附属物的赔偿,则需等待后续政策及项目占地时再统筹考虑。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女士委托冠领律所进行维权。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吕晓庆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向主管部门邮寄了《行政补偿申请书》,但主管政府签收文件后,仅通过电话告知张女士“养猪场属违法建筑,不予补偿”。针对这一情况,冠领律师随即提起行政复议,但复议请求却遭到驳回。随后,冠领律师积极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精准指出:主管部门作为污染整治工作主导机关,对涉及张女士重大利益的补偿申请,仅以电话告知“不予补偿”,未明确补偿主体、查清补偿依据及标准,未全面适当履行职责;复议机关处理复议时未审查主管部门答复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复议决定依据不足。

  2025年6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撤销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主管部门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张女士的补偿申请作出处理。

冠领律师代理河南洛阳履行养猪场安置补偿职责及行政复议纠纷案胜诉-1

冠领律师代理河南洛阳履行养猪场安置补偿职责及行政复议纠纷案胜诉-2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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