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东征地律师-拿到安置补偿后可起诉征收方强拆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8-12 11:52:05
山东农村刘女士的房屋被征收,征收方给予安置补偿后,就强拆了房屋,刘女士能向法院起诉征收方强拆行为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刘女士在集体土地上有一处合法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后,一直就补偿问题与征收方谈判。由于双方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期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征收方就作出了《房屋补偿决定》,就将补偿款打进刘女士的账户。
刘女士因为急事,动用了这笔补偿款,但是对补偿款还是不满意。征收方对房屋进行了拆除,刘女士诉至法庭。
经审查,刘女士在《房屋补偿决定》作出后的一定期限内,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救济权利的期限已过。并且征收方已经对刘女士进行了安置补偿,刘女士没有提出异议,动用了这笔补偿款。征收方进行拆除房屋是合法的行为,本案不存在因征收实施部门怠于履行补偿安置义务而导致刘女士房屋被强拆并且未能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形。
因此,在对补偿不满意时,应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维权,不要错过维权期限,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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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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