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房屋征收律师-强制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1-10 09:57:06    

  房屋征收中总是有层出不穷的强拆事件。以拆违促拆迁、暴力拆迁、误拆等等都可归纳为强拆手段。被拆迁人对这些强拆手段的维权又了解多少?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房屋征收律师-强制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强拆已经废除。需要强拆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这些行为在我国土地征收中已经被明令禁止。被拆迁人如果遇到可以早日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受到的损失,侵权机关均应予以赔偿。

  所谓“误拆”,即征收方误将尚不该强制拆除的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征收方往往主张自己并非故意,再将责任推给实施拆迁的具体人员,主张是拆迁人员一不留神拆错了,并非强拆。

  被征收人房屋误拆后,可以依法、科学地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与《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确保产权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房屋征收律师-强制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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