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南住宅拆迁律师-老房拆迁迟迟不征收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有一定的时限,除非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否则征收方不得随意暂停,更不能限制被征收人行使相关的权利。那么,老房拆迁迟迟不征收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长沙李先生的住宅位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修建的老旧小区内,其中有几栋楼已经超过建筑时限,建筑外墙老化严重,已经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该地要拆迁的消息已经传了好多年,直到2018年有关部门终于公布了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但后续还是迟迟没有展开征收。
《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14条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末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因此,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两年,征收部门逾期未征收土地的,征收令就会失效。
老房遇到拆迁,征收方只发公告不推动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可以主动与征收部门协商咨询,或者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申请信息公开了解当地的土地征收审批文件以及房屋拆迁的相关信息,审查征收项目及征收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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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