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公告发布三年仍未启动征收,冠领律师助委托人经信息公开、复议全面了解项目信息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5-24 09:49:01    

  2020年12月,四川甘孜某市行政机关公示了一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公告》,载明为启动铁路修建项目,将对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及建筑物进行征收。姜立夫看到该公告后,发现自家住房及经营使用的厂房均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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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告中并未写明不同性质房屋的补偿标准具体为何,姜立夫无法计算能获得多少补偿,他有心搬迁设备去异地生产,又因不清楚征收启动的时间而难以规划行程,更担心在搬迁过程中遭受的损失不被计入补偿范围,一时左右踟蹰,纠结万分。

  时间一晃过去了三年,姜立夫心中始终无法放下这件事,头发都愁白了一半,他也曾尝试过到不同部门打听情况,但得到的回复无不是“不清楚”“回去等通知”之类的托词。姜立夫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地苦捱时日。

  就在姜立夫智短计穷之际,他突然在网络上看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曾解决过类似征收难题的成功案例,心中又燃起一丝希望,于是他下定决心,在家人的陪同下亲自去往北京寻求律师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办理征拆案件经验丰富的夏奕露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与姜立夫深入沟通后,明确了他想要全面了解征收项目信息的诉求。冠领律师遂代理他向当地乡行政机关、发改局、自然资源部门分别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项目立项文件、征收批准文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勘测定界图、征收补偿补助费用的资金到位情况及发放使用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信息。

  上述部门各自签收申请表后,均未作出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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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冠领律师继续代理姜立夫,向当地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乡行政机关、发改局、自然资源部门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在复议过程中,乡行政机关辩称,该征收项目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均属涉密,乡行政机关无权进行相关公示,且姜立夫邮寄的申请表上没有加盖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发改局表示签收邮件后未及时拆开查看,导致未及时答复,相关信息将在之后更新政务信息时一并公开。自然资源部门则称并未收到姜立夫的邮件,无法知晓他提出的申请内容,故无法作出反馈。

  对此,冠领律师据理力争,逐一驳斥称:

  第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上述部门具有对姜立夫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处理的法定职责。根据邮寄凭证显示,三部门均已于2023年12月签收了邮件,其超出法定期限未予答复的行为,属于不履行信息公开答复的法定职责。

  第二,“申请表没有加盖公章”“签收邮件后未及时拆开查看”等主张,并非不履行答复职责的法定理由。

  市行政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4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乡行政机关、发改局、自然资源部门限期作出处理。

  小冠说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能帮助公民了解政府行为,有利于公众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实践中,常常有群众因为不了解什么是政府信息、不清楚向谁申请而没有掌握申请信息公开的“正确方式”。遭遇此类难题时,可以选择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以全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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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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