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中强拆威胁是否该同意低价拆迁补偿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5-29 09:12:23    

  在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进程中,土地征收本是推动区域进步的重要举措,可当遭遇不合理低价补偿时,是缄口还是发声。那么,在征收中强拆威胁,是否该同意低价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征收中强拆威胁是否该同意低价拆迁补偿

  晨光熹微,江苏盐城某种植场内,各色花卉正舒展花瓣,成片绿植在微风中轻舞。这片倾注霍先生十余年心血的土地,从荒草丛生的几亩薄田,蜕变为拥有现代化灌溉系统、培育着珍稀花卉品种的产业基地。看着忙碌的工人穿梭其间,霍先生总会望着远方,计划着如何扩建温室,带动更多乡亲走上致富路。

  然而,2025年1月,当地招商引资的征收决定打破了这份宁静。当征收部门送达补偿方案时,霍先生握着纸张的手微微颤抖,补偿金额甚至不及种植场固定资产估值的三分之一,那些价值不菲的温控大棚、进口喷灌设备,以及精心培育多年的名贵花苗,在方案中被简单化为寥寥数字。此后两个月,霍先生十余次往返于征收部门。

  每次沟通,他都耐心解释:“这些蝴蝶兰苗培育了三年,刚到盛花期;智能灌溉系统能精准控温控湿,单套设备就价值几十万……”但换来的始终是“政策标准统一”“补偿不能更改”的冰冷回应。次月,情况急转直下。有关部门再次发布征收决定,冰冷的文字中,限期3日搬迁的要求格外刺眼,还暗含着若不执行就将实施强拆的威胁。

  面对这样不合理的补偿与强拆威胁,霍先生该怎么办?相信很多遭遇类似情况的人也同样迷茫。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本案中,霍先生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征收决定文件、与有关部门沟通的记录等,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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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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