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申请34亩耕地征收补偿遭沉默对待该怎么办
土地是农民的根,补偿是征收的底线。当行政机关的“沉默”成为维权路上的绊脚石,请记住:法律赋予公民寻求救济的权利,每一份合法权益都不应在等待中被忽视。那么,申请拆迁补偿遭沉默对待,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西临汾秋日的田野上,沈先生蹲在自家34亩耕地边,指尖捻起一捧黑土。这片地是他结婚时父亲分的“责任田”,二十多年来,春种玉米夏播麦,田埂上见证过他弯腰插秧的背影,也听过他数着粮袋算收成时的叹息。如今地里的玉米秆刚被收割,露出整齐的茬口,可他望着空荡荡的田垄,心里却像被挖走了一块。
征收公告贴出来半年了,补偿的事始终没着落。去年春天,村口的公告栏突然贴上红底黑字的征收通知。沈先生揣着土地证去村委会打听,村干部只说“等着吧,会有说法”。可眼看着邻居家的青苗款陆续到账,自家的地却被推土机碾成了路基,补偿款却连影子都没有。
沈先生攥着皱巴巴的征收公告,跑了三趟镇行政机关,接待的工作人员总说“流程没走完”。之后,沈先生在邻居的帮助下写了封《安置补偿申请》。那天他特意起了大早,骑着电动车赶在邮局开门前,把装着土地证复印件和申请书的牛皮纸信封投进邮筒。
“要是能早点拿到补偿,说不定还能赶上给地里补种冬小麦。”他望着邮筒上“中国邮政”的绿漆字,心里默默盘算着。三个月过去了,邮箱里只有水电费通知单。沈先生一次次拨打县行政机关的电话,听筒里永远是“线路忙”的忙音。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且行政机关对被征收人的补偿申请负有法定处理义务。本案中,县行政机关在收到沈先生的书面补偿申请后,超过三个月未作出任何答复,已构成行政不作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沈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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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