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名额与房屋面积遭违法认定,宅院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这怎么就把我排除在外了?”邓先生攥着公示单的复印件,像热锅上的蚂蚁,来回踱步。那么,安置名额与房屋面积遭违法认定,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薄雾缓缓穿进巷子,笼罩在邓先生位于陕西安康某地的老房子上。这座带着上世纪五十年代风格的宅院,见证着邓家三代人的生活印记。2024年8月,当地街道挂上“地区环境整治项目”的横幅,很快,征收安置名单张贴出来,他挤在人群中,目光急切地在上面搜寻,心却一点点沉了下去,那上面没有他媳妇的名字。
更让他焦虑的是,公示单上对自家房屋面积的认定,比实际面积少了近三分之一。此后,他一次次找到征收部门沟通,可得到的回应总是“回去等通知”“按公示来”。看着工作人员冷淡的态度,邓先生夜里常常辗转难眠。
更让他恐慌的是,一天下午,他接到征收部门的电话,语气强硬地让他尽快签订补偿协议,甚至隐约提到“不签可能要强制拆除”。挂了电话,邓先生心中涌起强烈的酸楚,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被动下去了。那么,面对安置名额被遗漏、房屋面积遭违法认定,还面临强拆威胁的情况,邓先生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征收部门对邓先生房屋面积的认定有误,且未将其列入安置名单,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建议邓先生可首先就调查登记结果申请复核,要求征收部门重新核实房屋面积及安置人口;若沟通无果,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征收部门的行为违法,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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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