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女子遇拆迁补偿“遗漏”,律师凭单独立户资格助维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6-13 15:26:08    

  王女士攥着泛黄的离婚协议,望着拆迁公告眉头紧锁。前夫家房屋拆迁后,她名下的三层房产补偿款竟被“遗漏”,多次协商无果后,她带着疑虑走进冠领律所:“离婚协议明明约定了房屋份额,为啥拆迁补偿没我的份?”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离异女子遇拆迁补偿“遗漏”,律师凭单独立户资格助维权

  2006年,王女士与前夫离婚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浙江台州某三层楼房的三层归她所有,二层归前夫,一层为共用厨房。2024年,该房屋所在片区启动城中村改造,征收方却以“非建房报批成员”为由,拒绝向王女士支付拆迁补偿。更让她焦虑的是,她的户口自离婚后一直单独立户留在当地,却始终未被纳入补偿范围。

  “我离婚后单身十多年,户口也没迁走,凭什么不补偿?”王女士向冠领律师展示离婚证与分户户口本时语气激动。冠领律师仔细研究材料后发现,当地文件明确规定:“离婚后连续单身生活满十年未再婚的,可以单独立户申请住宅用地。”而王女士不仅符合单独立户条件,离婚协议对房屋权属的约定也合法有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先向区政府邮寄安置补偿申请书,未获回应后申请行政复议,却因“非原建房报批成员”被驳回。面对挫折,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根据地方政策,单独立户资格与建房报批记录无直接关联。王女士的离婚协议已明确房屋权属,其合法财产权益应受保护。”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撤销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区政府60日内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应获得房屋价值、搬迁损失等补偿。本案中,冠领律师正是凭借“单独立户可申请宅基地”的关键政策点,帮助王女士扭转局面。这也提醒遭遇类似纠纷的当事人:离婚协议需明确房产归属,单独立户资格可能成为维权关键,及时保存户口、协议等证据,才能在拆迁补偿争议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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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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