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小楼拆迁补偿未谈妥,合法的征收补偿程序应是怎样的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6-19 09:13:05    

  2025年2月的清晨,寒气裹着细雨扑在常女士脸上。当她赶到老宅时,只剩一堆断壁残垣在风中呜咽。常女士的房屋之所以被强拆,只因拆迁补偿一直未谈妥,那么,合法的征收补偿程序应该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三层小楼拆迁补偿未谈妥,合法的征收补偿程序应是怎样的

  在安徽阜阳某街边有一栋三层小楼,是承载着常女士一家三代人记忆的老宅,已被空置几年。2024年,该房屋因城市改造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与产权人常女士协商拆迁补偿事宜,但因拆迁补偿价格太低,难以弥补损失,常女士一直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25年2月,该房屋在一个夜晚突然被夷为平地。拆迁补偿谈判还僵在原地,推土机却已粗暴地碾碎了常女士满载回忆的家园。

  攥着手机的手止不住颤抖,常女士的视线扫过满地狼藉中露出的雕花窗棂,那是母亲临终前反复摩挲的老物件。邻居说晚上听见机器轰鸣,可等她赶来,只有穿制服的人在收拾工具。“没文件、没通知,我的老家就这么没了?”常女士很气愤,也很疑惑,这样的强拆真的合法吗?

  并不合法。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规定,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收部门可单方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予执行后,一般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组织实施,也可由人民法院执行。这是一个合法的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也是法律对拆迁补偿的基本要求。

  可见,在拆迁补偿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征收部门擅自强拆房屋并不合法。常女士可以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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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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