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行政律师回答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5-17 13:57:58    

  老百姓在拆迁中最关注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拆迁补偿的标准,《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这个补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行政律师回答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而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标准根据征地类型也有所不同。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最后,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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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袁小倍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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