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商铺拆迁律师答疑拆迁征收真的是签字越快奖励越多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7-13 15:21:18    

  一般情况下,征收方在征收土地和房屋时,会给予一定的奖励,但是奖励越多越要注意是否只是诱导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套路,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商铺拆迁律师答疑拆迁征收真的是签字越快奖励越多吗

  河南洛阳的柳先生有一处商铺,面积约一百二十平米,证件齐全,周围类似商品房市场均价为每平米一万五左右。因为商圈开发要征收此商铺,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八千元。

  同时,征收方在其发出的公告中称三日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拆迁奖励二十万元,七日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拆迁奖励十万元,十五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拆迁奖励五万元,十五天后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没有拆迁奖励。很多被征收人听到越早签订协议奖励越多,于是纷纷签订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方应当给予补助和奖励,但是拆迁方通常用拆迁奖励诱导被拆迁人签字。按照相关规定,柳先生的商铺,货币补偿的标准应该参照周边类似商品房的市场均价。然而真正给到的补偿与市场均价相比每平方米少了七千元。一旦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只能按照每平米八千元获得补偿,虽然表面上看拿到高额的拆迁奖励,但是实质上却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奖励有时候是一个诱饵,被征收人获得了看似不少的拆迁奖励,却损失了更多应有的补偿。因此,在拆迁征收时应注意不要被高额的拆迁奖励所诱惑,走上拆迁方的套路,匆忙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如果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及时委托专业拆迁征收律师介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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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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