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城中村拆迁律师-房屋拆迁时怎么进行评估
房屋拆迁时,被拆迁方最关心的是补偿问题,补偿前需要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合法真实的评估是得到合理补偿的关键一步,那么拆迁时是怎么进行评估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鲁先生在市里的房屋遇到拆迁,房屋面积230平米左右。鲁先生没有参与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直接上门量房,评估报告出来后,面积与实际不符,价格也比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评估机构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评估报告应当两名以上估价师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评估机构应作出解释和说明。被征收人也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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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妥紫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