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难维权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6-27 17:15:39    

很多人在征地拆迁中遇到纠纷的时候,会考虑征地拆迁难维权的问题,征地拆迁真的维权难吗?为什么会导致征地拆迁难维权呢?
往往很多被征收人对征地拆迁相关法律不了解,对于征地拆迁的相关维权方式也不清楚,自己盲目维权也是导致征地拆迁难维权的一点。那么律师不建议的维权方式有哪些呢?

2、以暴制暴。当面对违法的征迁行为时,许多被征迁人认为既然征迁行为已经违法,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暴制暴并无不妥,其实这是最不理智的做法。采用以暴制暴维权的方式,轻则拘留、重则犯罪,甚至人财两空,得不偿失。1、做钉子户。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有的被征收人因为对补偿不满意就拒不搬迁,耗在原地做起了钉子户,势与征迁部门耗到底的架势。但是这种行为只能等来两种结果:,一种征迁方直接申请司法强拆;二是放弃你征收,等到周边都被拆完,只剩下一户“钉到底”,但对生活会造成严重的不便。

征地拆迁维权

那么律师推荐的维权方式有哪些呢?

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采取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方式。

1、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的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征地拆迁难维权吗?其实是需要被征迁人选择合适有效的维权方式的,必要时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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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盼喜

审稿: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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