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房屋拆迁律师-农村老房拆迁中的无证房该如何补偿
在农村和城镇房屋拆迁实践中,都会遇到无证房,由于各种历史或客观原因,甚至会有一片区的房屋普遍都没有证件的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是违建,征收方更不得以此为由压低补偿。那么,农村老房拆迁中的无证房该如何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淮北陈先生在农村的房屋因建造时代久远并没有证件,该地因为工程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以后,征收方上门协商补偿,以房屋没有证件为由一直试图降低补偿,陈先生不同意对方提出的方案,坚持要求按照正常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因此,对于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判断、准确认定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据证明是违建的无证房,应当按照正常标准进行补偿。
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方案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法律依据,房屋虽然没有证件但又未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征收方借此降低补偿的没有任何依据。
在本案中,陈先生可以与征收方积极协商,据理力争,如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谈判或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安徽房屋拆迁律师-农村老房拆迁中的无证房该如何补偿”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