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老房子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发现不合理能反悔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6-25 09:28:09    

  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是否就意味着“板上钉钉”无法更改?部分拆迁户在签完协议后才发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或是安置条件与当初承诺存在较大出入。面对这种情况,法律是否提供了救济途径?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发现不合理,能反悔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说法:老房子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发现不合理能反悔吗

  前两年,张先生的老房子因旧城改造被纳入拆迁范围。在拆迁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后,张先生签下了补偿协议。但事后他了解到,同地段其他拆迁户获得的补偿标准比他高,且协议中承诺的安置房交房日期比邻居们晚了整整一年。张先生想要撤销协议,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协议已经生效,不能反悔”。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反映出被拆迁人在信息获取和议价能力上的弱势地位。

  从法律角度来看,拆迁户就已经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与征收部门产生纠纷的,依法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诉讼。因此,如果张先生的情况确实存在补偿标准明显不公平,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从实践来看,完全推翻已签协议的案例并不多见,更多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补充补偿或调整协议条款。因此,建议被拆迁人在签约前就要充分了解补偿政策,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已经签约后发现明显不公,也不要轻易放弃维权机会,但要注意采取合法方式,避免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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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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