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2800余平土地仅补偿万元,冠领律师多维度入手帮助委托人撤销原补偿决定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6-25 09:36:21    

  2022年10月,因当地修建风力发电项目,辽宁葫芦岛某区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一时间,几家欢喜几家愁。儿女都在城里定居的老人,想着土地早日被征收去和孩子团聚;年轻力壮的村民,还指着种地养家糊口,心里盘算着能多些补偿。而村民王光明就属于后者。

【胜诉故事】2800余平土地仅补偿万元,冠领律师多维度入手帮助委托人撤销原补偿决定-1

  时间来到2024年初春,征收项目如火如荼地推进。王光明站在自家承包地的田埂上,望着被划入征收范围的2800多平方米土地,眉头紧锁。他手中攥着一纸《补偿决定书》,上面写着“补偿金额10408元”,地上正值壮年的梨树每棵仅补偿1450元!

  “这些补偿都不够我一年的收入!”王光明气愤地说。更令他震惊的是,早已迁出村子的姐姐王光艳竟被列为“被征收人”。“这地和树都是我们一家的心血,补偿这么少我们以后怎么生活?”夜里,王光明辗转难眠,最终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通过互联网搜索,王光明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律师郭玉代理本案。

  接受指派后,冠领律师连夜梳理案件材料,发现相关部门的补偿决定存在三大漏洞:

  第一,程序违法——未公示补偿方案、未组织村民协商评估机构;

  第二,事实错误——土地面积“缩水”,梨树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三,补偿主体混乱——将无关人员列为补偿对象。

  “征地补偿不是‘一言堂’,必须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冠领律师迅速行动,一面指导王光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关键证据;一面联系村里其他农户,发现《地上附着物调查表》中多户村民信息被篡改。起诉材料准备充分后,冠领律师代理王光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上过程中,相关部门辩称,案涉《补偿决定书》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发布,程序合法。王光明被使用的土地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对应补偿明细进行补偿,合法合理。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应当归集体所有,经分配程序给到农户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地上物所有人所有。王光艳的户口早已迁出案涉村落,她在该村已无土地,且她认可案涉土地一直由王光明经营管理,王光艳被认定为被征收人,存在事实认定不清。

  其次,案涉土地在核量过程中没人通知王光明到场。该核量表没有标注四至范围、地类,只有测量简图,无法确认明细表中的简图是否为王光明承包的土地范围。因此,该评估报告的核量程序违法。

  最后,冠领律师引用《土地管理法》第48条,强调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农户的法律原则,指出相关部门混淆补偿主体、剥夺村民自治权。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撤销案涉补偿决定书,并责令相关部门限期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还好委托了你,不然我种了多年的树就拱手送人了。”拿到胜诉结果后,王光明向冠领律师表达感谢。(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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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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