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户主擅自签约剥夺权益,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女儿懵懂地凑过来,奶声奶气地问:“妈妈,你怎么哭了?”丁女士紧紧抱住女儿,心中满是委屈。这份协议签订前,她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也从未有人询问过她和女儿的意见,就这样被无情地排除在安置范围之外。那么,面对户主擅自签约剥夺权益,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秋日的甘肃武威,小村庄里的花正悄然绽放,花瓣簌簌落在丁女士家的灰瓦上。她坐在小院的藤椅上,看着女儿在葡萄架下追逐蝴蝶,老墙根下的苔藓泛着湿润的绿意,这宁静的日常是她最珍视的时光。然而,一纸城中村改造公告,打破了这份平静。
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带着征收文件走进村子时,丁女士原本以为这会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契机。但当她看到父亲邬先生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心瞬间凉了半截。协议上明明白白写着安置人口5人,却唯独没有她和女儿的名字。那一刻,阳光依旧洒在院子里,可丁女士只觉得寒意刺骨,仿佛连空气中的花香都变得刺鼻。
丁女士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与无助之中,她看着熟悉的小院,想象着未来可能被迫离开的场景,泪水止不住地流。但很快,她眼中的迷茫被坚定取代。“不能就这样放弃!”她在心中暗暗发誓,为了自己,更为了女儿,一定要讨回公道。于是,她毅然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会产生疑问:户主真的有权擅自代表全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吗?像丁女士这样的情况,当地补偿方案的规定又是否合理合法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在本案中,丁女士及其女儿作为本村合法村民,其安置权益不应被随意剥夺,户主也无权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同意擅自签订协议。街道办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丁女士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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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